因為正心在阿美飯店開同學會,
我才有機會重遊吉林路!
這個吉林國小校門,我是很有感情的.
我國小五年級曾經來吉林國小讀了一年,
當時哥哥姊姊在台北唸高中,爸爸在這裏買了一個房子,
就把我們三個放在這裏唸書,並請一位歐巴桑幫我們煮飯打掃.
看學習能力會不會比在鄉下好?
結果我們這個時髦三人組,學會聽西洋音樂、看洋片,樂不思蜀,也不在功課上.
我在竹塘國小是第一名,
在吉林國小第一次月考是第三名,接著節節敗退.
所以國小六年級,我又被轉回竹塘國小就讀.
不過這個闖盪江湖的五年級,對我影響很大.
我在這裏參加了台北兒童合唱團,每週練習,到處演唱,自此奠定了我對合唱的終身喜好.
我自己跑去跟老師學鋼琴,等到月底才知道學鋼琴要繳費,才跟媽媽要學費.(顯見我從小對音樂的喜好)
同學說牛肉湯麵很好吃!只有13元,
我分不清牛肉湯麵(沒有肉)和牛肉麵(有肉)的差別,
帶著13元,去叫了牛肉麵(有肉),結果不夠錢,爸媽又不在身邊,老闆只好請我吃!
我因為哥哥買的黑膠唱片,學會了海神號、木匠兄妹、披頭四、畢業生等經典西洋音樂.
我看了「羅密歐與茱麗葉」等電影.
我是鑰匙兒童,同學因此偷了我的鑰匙,每天中午午休期間,就來我們家偷錢.
後來,拜託爸爸的好友,中午在家守候,才逮到這位偷錢的同學.
從此,媽媽幫我把鑰匙縫在裙帶上.
初生之犢不畏虎,
我能平平安安長大,
真是太LUCKY了!
好了!
這就是「雅珍吉林國小歷險記」.
所以事隔40年,重遊舊地,
當然是百感交集!
吉林國小對面三角窗就是我同學家開的.
從前她爸媽做,現在她和哥哥做.
店面變得比從前精緻多了!
後來我們在朝顏高階訓練重逢,
她一說在吉林路開小吃店,
我回想她小時的樣子,才相認的.
但她已完全不認得我了!
你有辦法跟40年前,只有10歲的小朋友相認嗎?
其實是相當困難的!
虱目魚料理的對面就是好記擔仔麵和阿美飯店.
我國小五年級的時候,
吉林路還沒有開通,
路中央有很多違章建築,
幫我們煮飯的歐巴桑一家就住在違章建築裏,
她先生是計程車司機,
有四個小孩.
她曾經希望我們家頂樓讓他們加蓋棲身之所,
但當然是不可能.
不過顯見當時的困境.
後來吉林路開通後,
就吸引眾多色情行業進駐,
這些鶯燕與恩客總是要出外吃宵夜,
所以才會有這麼多道地的台菜料理.
這裏是台菜料理的一級戰區,
沒有三兩三,不可能在此立足.
這是好記擔仔麵的門口菜色,
豐富到不行!
隔壁就是我們昨天介紹的阿美飯店.
對面就是長春四神肉粽.
這家也是從小就有的老店.
非常有名!
我今天介紹的美食街,就在長春路到民生東路間的吉林路.
這家半斤9兩就是新店.
大概都是台菜熱炒.
還有山雞王.
阿城鵝肉.
快到我們家了!
當時爸爸是買全新的預售屋,叫「凱美公寓」.
非常漂亮!
三房兩廳兩衛,有精緻裝潢!
這個巷道就是每天我回家的巷子.
現在大家鐵窗林立,就沒那麼整齊了!
我結婚還沒買新房子前,也曾在這裏住過.
大兒子也在這裏生的.
後來,弟弟的第一個孩子也在這裏生的.
這裏成為我們每個人成家立業前的過渡所,
後來,爸爸把這個房子送給姊姊,
因為出租管理不易,所以就賣掉了!
在這裏有許多酸甜苦辣的回憶!
爸爸買這個房子時,這裏並不是風化區.
後來不知為什麼變成風化區.
我們大學畢業、剛結婚來住時,
吉林路是色情行業的顛峰.
當時我和弟弟都在工商時報上班,
我們住在這裏,享受初進社會的年輕記者生活,
家裏經常有朋友來吃吃喝喝、聊天到深夜!
因為吉林路整條都是不夜城,
所以治安反而好,
完全沒有小偷,
弟弟說那些坐在理容院門口的三七仔皮條客,就像我們的警衛一樣.
他們知道我們是附近的住戶,對我們都很客氣!
但我在附近洗頭,美容院只會吹風塵女郎的髮型,
(風塵女郎很敬業的,每天上班前都一定會上美容院洗頭),
所以我在工商時報當記者時的髮型都很有風塵味!哈!
我和前夫在木柵買屋之後,就帶著大兒子離開這裏.
換弟弟和弟媳住在這裏,之後他們在安和路買屋,也帶著大女兒離開這裏.
哥哥從日本回來,也曾經住在這裏一段期間.
所以我們對吉林路都有共同的回憶.
人家說,在台北一定要有一間房子.
大概就是指這樣的房子,
讓每個需要的家人,能有暫時的落腳處.
對面這個吉林談天樓還在,
當時弟弟大女兒的保姆就住在這裏,
全家都很疼他女兒.
巷口這家花雕雞,從前就是理容院.
也就是弟弟說的我們家的警衛.
不過陳水扁當台北市長時代,
大力掃蕩色情行業後,
吉林路就淨化了!
再也不是風化區,
但美食文化就遺留下來!
對面這家大千當舖也是從前就有,
但現在招牌更時尚!
這家大陸輪胎店也還在,
當時我開VW GOLF的車,就是用CONTINENTAL的輪胎,所以印象很深刻!
巷口的佛具店和水電材料行也都還在,
顯見這是百年不變的老店,
完全不會受經濟變遷影響.
這家泰式料理是新開的.
因為是不夜城,所以一定有永和豆漿.
好了!
陪我回憶了吉林路時光,
人生真是太勿勿!
吉林路記錄了我國小五年級,
和26歲初出社會的青澀年代.
一下子就跳到年近半百了!
聖經說:「凡你手所當作的事,要盡力去作。
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,沒有工作,沒有謀算,
沒有知識,也沒有智慧。」(傳道書9:10)
希望我們每個人都能把握當下,盡力做主的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