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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改過的離婚者說句公道話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1226 莊雅珍

 

    最近有位教會朋友因為男友是離婚者,擔心爸媽不答應他們的婚事而苦惱,她的男友我認識,是一位非常善良、成熟、有才氣的人,連她自己都說,她是一個很強勢的女人,可是因為男友的前妻比她更強勢,所以男友總覺得她很溫柔、善解人意。我有些熟齡女同事,父母親一聽到女兒相親對象是離婚者就立刻否決,連看都不看。我從前相親時,也曾因為離婚又帶著小孩而遭嫌棄。聽到這類故事,我都想去為他們當說客,告訴他們的爸媽,有些離婚者是能給他們寶貝兒女更多幸福的,經過離婚的洗禮,對他們人格的改變是加分而不是扣分,爸媽們不必為了「離婚者」這個魔咒,而一竿子打翻一船人。

    我自己也是個離婚者,我老公也是個離婚者,但我們卻大大享用離婚創傷帶給我們的好處。在前一段婚姻,雖然都是因為另一半外遇而離婚(我是因為前夫外遇,老公是因為前妻外遇),但就我這部分,我不僅不敢說自己沒有錯,甚至我很清楚知道自己錯在那裏,經過14年單親熬煉,現在我跟老公相處一直非常平順溫馨,主因是我修正了前次婚姻的錯誤,有以下幾點說明:

1.      尊重與順服:以前我很堅持己見,完全不尊重前夫,我覺得所有事都是我說的對、我說的算,因此前夫經常很悶,他可能覺得自己娶的是強勢的母老虎,而不是溫柔的小女人,所以當他在外面發現溫柔的小女人,就深受外遇的吸引。在我婚變信主後,我學到「丈夫是家中的頭,妻子要順服丈夫」。所以現在只要老公很堅持自己的意見,我就會順著他。即使有時的確是我對,但我仍順著丈夫讓他去嚐試錯誤,這樣他才會知道「聽某嘴,大富貴」的真理。這是一個良性循環,因為我順服他、尊重他,所以他也會很尊重我,一旦發生不同意見時,他也會仔細思考我的不同意見理由,因為他也不想有錯誤的結果發生啊!

2.      不再相信「金錢萬能」:以前我很重錢,覺得把前夫的錢和財產都弄到自己這裏才安全,所以我叫前夫把所有薪水都交給我,房子、車子、水電費等全部都登記在我名下,我想現在還是有許多女人有這種論調,高唱掠奪御夫術,可是在我的前段婚姻,前夫因為薪水都歸我,他沒有零用錢,就去亂投資,尋找薪水以外的收入,結果就造成不務正業、投資虧損的惡果。所以當婚變發生時,他說他寧可跟外遇對象一起去當農夫,也不願意跟我在一起。這印證了箴言219「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,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」和2119「寧可住在曠野,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」的話。現在我可不再相信「金錢萬能」的論調,我很注意老公的經濟壓力和使用錢財的感受,因為錢是他自己賺的,當然自己享有支配權和享用權,我為什麼要掠奪他這個樂趣呢?經濟壓力應該要兩人共同分擔,如果全部壓力都堆在他頭上,影響到他的健康,那怎麼辦?再婚後,我跟老公大部分都在家裏吃飯、在家裏宴客,他期待吃我做的晚餐,餐後我們一起手牽手在沙發上看電視、到堤防散步,心中沒有任何經濟壓力,這種快樂真是從前完全無法擁有的。

3.      不再重視發展與成就:我的前夫是檢察官,除了正職外,我們希望有學術上和投資上的成就,所以他去研究期貨,成為我國「期貨交易法」的起草人之一,接著他花大量的時間研究、投資股票與期貨,原本他所寫的書類被選為檢察署的範例,但自從沈迷投資後,生活日夜顛倒,地檢署案件堆積如山,不僅賠上健康、前途、財富,而且到最後以外遇尋求紓壓,整個家庭就都賠掉了。現在我再也不做這種傻事了,成就與我何干?發展與我何干?我只不過是上帝的管家,「把上帝交辦的事做好,把做不了的事交給上帝」成了我的座右銘,我現在的老公是警察學校的講師,也是水上救生專家,每次我看他作育英才、樂在工作,工作完就回家休息、吃東西、看電視,心裏就有說不出的快樂,以他為榮。從前我那種拿著鞭子督促前夫向上發展的訓練師模樣不見了,因為我知道那一點都不重要,甚至會危害家庭。關於這點,老公也飽受其苦,他的前妻是一位醫生,從前在公立醫院下班後,還會到各個診所兼診賺外快,因此當她回家看到老公在看電視都會罵他沒出息。而我則經歷過長期的孤單和前夫的不回家折磨,因此現在只要老公每天回家吃晚飯、看電視,就是我最大的滿足,我把他當成寶一樣留在家裏。至於投資成為大富翁這件事,我也不覺得重要了,巴菲特說有一種「旅鼠」從出生就會想盡辦法往海邊遷移,途中他們必需躲過遭天敵捕獵、車輛輾斃的風險,等他們好不容易跑到海邊,就會跳入海中,一直往海中划,直到力盡而亡。科學家無法解釋這種現象,但巴菲特認為很多投資人就跟旅鼠一樣,在投資海上浮浮沈沈,直到力盡而亡。你我是否也是如此呢?年輕時許多夫妻總是會為了工作和發展而分隔兩地,當時我和前夫因他在新竹當檢察官而分居兩地,並因被雜誌專訪「雙城夫妻是否會走出婚姻軌道?」而沾沾自喜,以為自己成為公眾人物;老公也因為前妻想到花蓮開診所賺更多錢而分居兩地,事實上等我們信主之後,才知道「夫妻不可分開,否則是給魔鬼留地步」,再婚之後,我們都深深知道,再大的工作成就也無法彌補對家庭和婚姻的傷害。

4.      美女並非無敵:從前我覺得只要我臉蛋很美、身材很好、穿著有品味、會做菜、很有錢又有兒子就天下無敵,而且婚變時我才31歲,我以為只要自己條件好,沒有前夫,下個男人會更好。但其實不然,前夫的外遇對象並沒有這些特點,她照樣打敗我,她以純樸之姿打敗我。而我單親14年,直到45歲才再婚,愛情並沒有想像中手到擒來,其間忍受的煎熬與孤獨,非一般人所能想像。後來我在聖經上找到答案,彼得前書33-4「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,戴金飾,穿美衣為妝飾,只要以裏面存著長久溫柔、安靜的心為妝飾;這在  神面前是極寶貴的。」美女不一定可以享受到愛情與幸福,這是我在離婚中得到的教訓。所以再婚後,我不再有「美女無敵」的迷思,我珍惜上帝給我的愛情,以當賢妻為目標,而不是美女,老公也因此大大享用賢妻的好處。

5.      最大的浪漫就是「夫妻同心」:從前我常會強迫前夫跟我上西餐廳吃美食、聽音樂會、出去渡假搞浪漫,如果他不如我的意,一言不合,就會大吵一架。所以從前我最怕週末或假日來臨,因為週一到週五都很忙,不容易吵架,週末我會有搞浪漫的期待,他卻只想打麻將或睡覺,因此週末經常鬧得雞犬不寧。現在我了解「同心」的浪漫威力,我愛音樂,老公愛運動,我們沒有強迫對方做什麼事,但我們喜歡在一起,像連體嬰一樣在一起,只要能在一起,做什麼事都好。

6.      把婆家當娘家:從前剛從小姐變太太,小姐的驕氣和強勢,使我一直緊靠娘家,排斥婆家,儘管公婆都對我很好,但我還是很怕回婆家。自從經歷離婚的洗禮後,我自己也成熟了,知道婆家對老公的重要,因此我跟現在的公婆相處融洽,老公忘了送生日禮物,我會送;老公不會說的貼心話,我會說。我把婆婆當自己的媽媽看待,老公也是,他跟我娘家超麻吉的,我們約好,如果假日沒別的安排,就一直回婆家和娘家探望父母親,這或許也是經歷離婚之痛,才知道的修正吧!

7.      對子女的態度:從前當我生了兒子之後,根本無視於前夫的存在,眼裏所見、心裏所想都是「兒子」,一切以兒子為優先,結果害兒子丟了爸爸。再婚後,我知道兒子有自己的人生,我生命中的伴侶是老公,所以就沒有像從前走火入魔、全神貫注在兒子的生活上,這樣兒子也得到更多的自由,老公也得到我的全心陪伴。這是初為人母的人最容易犯的錯,上帝在創世記218224中說「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幫助他」「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」,對我們有很明確的教導,我們一生的伴侶就是配偶,不是子女。

另外,有些人會因為離婚者有小孩而對他扣分,事實上應該要加分才對。我再婚時,我老公有兩個兒子,我有兩個兒子,如果我們其中一人沒有經過育兒的洗禮,根本無法體會育兒的難處,所以婚後我們對彼此的兒子所闖的禍都很能理解,因為小孩就是那樣。我打從心裏疼他兩個兒子,他也打從心裏疼我兩個兒子。離婚者如果有帶著小孩,通常都是比較負責的一方,因為他寧可犠牲掉自己的自由,被小孩綁住,因此應該是加分而不是扣分。

    這七點就像我對前段婚姻公布的七大罪狀,也是上帝對我的七大祝福,如果沒有經歷離婚創傷和上帝的教導,我可能永遠都學不會。我老公也是,雖然他沒有跟我分享,但從他的言行,我可以知道他從離婚中學到更重視妻子的感受、夫妻不可分居等教訓,所以他很愛護我,願意陪我做任何事,他給我安全感、幸福感和歸屬感,這三感是我在單親時最渴望的,因為太多人認為離婚中年女只能得到短暫、不穩定、苟延殘喘的愛情,根本不可能得到婚姻,但我知道除非婚姻給我的安全感、幸福感和歸屬感,否則我無法得到滿足。所以無論外界跟我打多少悲嘆毒針,我都獨排眾議、堅持追求有這三感的婚姻,上帝就給我完全的祝福。

    看到老公的溫柔體貼,有時我會有「前人種樹,後人乘涼」之感,我當然不是稱讚離婚的好處,我深知離婚的苦處和傷害,那是上帝一鞭一鞭打在皮肉和心靈上的管教,但誠心悔改的,神必不輕看(詩篇5117「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;  神啊,憂傷痛悔的心,你必不輕看。」),所以我們為什麼不能給「改過」的離婚者一次機會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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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記者莊雅珍台北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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